天津市政府网上办公大厅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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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为天津市劳动局,始建于1949年7月。1970年10月,市劳动局并入天津市综合计划局;1972年12月,重新成立天津市劳动局;1998年5月,组建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研究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拟定和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就业工作,本市的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及社会保险事业机构;

负责企业工资分配调控、职工福利、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劳动能力鉴定、职业技能培训、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负责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和统计工作;

组织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指导并协调区、县及市属局(市管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工资福利处

负责人:张菡

主要职能简介

1.负责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工作,拟定工资总额"两低于"和自主确定工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最低工资政策及标准,拟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价位及人工成本政策并负责发布,拟定全市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政策并负责实施。

2.负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定按生产要素分配、企业经营者收入、工资集体协商等政策。拟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制定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政策,审核企业岗位劳动评价标准及方案。

3.负责综合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待遇工作,制定并调整各种节日假日待遇以及丧葬费、救济费等,制定女工"四期"保护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政策。

4.负责工作时间及定员定额管理工作,拟定工时管理政策,审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

5.参与评定企业市级劳模工作,参与制定房改、供热等改革政策,参与企业效绩评价等工作。

6.负责知青工作,妥善解决知青遗留问题。

内设机构名称:职业技能培训处

负责人:张瑞林

主要职能简介

1.拟定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法规草案、政策措施。

2.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合理规划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指导和监督执行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对未列入国家标准的职业,组织制定本市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综合管理和分类指导职业资格考核、证书核发工作。

3.综合管理全市各类职工培训工作,制定规划和措施;制定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及实施办法;指导区、县及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

4.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制定相关的表彰、奖励政策以及竞赛规则。

5.负责制定我市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6.综合管理本市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开办、撤销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督导工作;负责技工学校的招生、毕业生就业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招生、就业指导和学籍管理。

7.制定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校长(主任)任职资格培训、教师专业培训、学历培训和继续教育;推行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制度;组织本市技工学校教师职称系列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8.负责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材建设规划及评估认定工作。

9.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并制定实施办法。

10.指导和管理市技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室、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天津市职业培训协会和技师协会的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信访处

负责人:李乃岩

主要职能简介

1.受理用人单位、职工和群众的信访、电访、人访,包括"为民服务专线电话"、"市长电子信箱"、"市长批转信件"等事项。

2.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交办或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落实。

3.综合统计、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为制定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提供参考。

4.协调、指导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部门工作,拟定信访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5.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预控、预报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内设机构名称:工伤保险处

负责人:孟宪文

主要职能简介

1.拟定本市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定工伤(含职业病,下同)保险覆盖范围和社会统筹的费率政策。

3.?拟定工伤认定程序、标准及办法,并负责组织工伤认定工作。

5.拟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医疗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审定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

6.拟定工伤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项目及给付标准。

7.拟定伤残职工康复治疗的标准及管理办法。

8.拟定工伤预防管理和安全奖励办法。

9.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刘春红

主要职能简介

1.制定劳动保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劳动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报审工作;负责局发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解释、批复工作;组织劳动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负责实施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保障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争议的处理工作。

4.指导、管理全市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工作,对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劳动保障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劳动保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劳动保障各学会、协会工作。

7.负责拟定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内设机构名称:就业(失业保险)处

负责人:赵政

主要职能简介

1.拟定劳动就业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贯彻国家就业方针,制定劳动者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和社区就业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工作。

3.制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职业介绍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负责制定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就业登记、招工备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4.制定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训练、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经费、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6.负责社会劳动力资源管理和统计,制定失业预警、预测政策和措施,监控城镇失业率。

7.制定本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及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农民进城务工的管理政策。

8.制定境外人员进津就业和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指导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与就业训练中心的工作。

10.拟定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1.拟定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复核工作。

12.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管理、监督。

13.拟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养老保险处

负责人:刘华珊

主要职能简介

1.拟定全市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费用社会统筹、费率调整和个人帐户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3.拟定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待遇项目、支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4.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5.负责全市城镇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6.拟定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政策并负责进行日常管理,负责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

7.拟定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过渡政策。拟定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并负责提前退休审批和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负责城镇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岗位工作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农村社会保险处

负责人:赵振华

主要职能: 1、制定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政策,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指导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开展工作。

3、拟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

4、负责拟定调整增缴及发放标准。

5、制定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计划和表彰标准。

内设机构名称:劳动保障监察处

负责人:张冀威

主要职能简介

1、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3、负责劳动保障法律社会监督机制的外部协调工作。

4、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资格认定和执法人员着装、证件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工作。

6、指导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劳动争议仲裁处

负责人:李砚军

主要职能简介

1、负责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划、政策法规草案;

2、负责对全市劳动关系现状的调查分析,指导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拟定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

5、负责制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组织建设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

6、负责制定全市仲裁员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宣传和服务工作;

8、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9、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负责人:刘云瑞

主要职能简介

1.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则、政策和制度。

2.监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

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审计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4.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及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负责制定从事社会保险业务人员的资格认定标准及培训规划。

5.拟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认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并实施监督。

6.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征缴、管理、使用和运营中的违纪案件。

7.负责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医疗(生育)保险处

负责人:于瑞均

主要职能简介

1.拟定本市医疗、生育保险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对全市医疗、生育保险资金的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资金监督工作,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3.协调医疗单位、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

4.进行医疗、生育保险调查测算,确定和调整医疗、生育保险费率。

5.拟定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6.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政策。

7.拟定医疗、生育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规则。

8.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

9.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的审定标准、审定办法、监督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

10.拟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待遇政策及标准。

11.拟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福利待遇政策。

12.拟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13.拟定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大额医疗费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拟定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15.拟定完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16.拟定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17.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及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行政工作。

18.负责市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纠纷调解小组办公室工作。

19.负责市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参与全市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下属单位名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人:黄桂芳

主要职责:

1.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运营管理。

2.负责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制定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4.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5.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稽核检查。

6.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开展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7.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8.负责社会保险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受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和信访,主办《天津社会保险》杂志。

9.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下属单位名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负责人:于茂东

主要职能: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是区域性综合就业服务机构,主要面向本市及环渤海和华北等地区,并与世界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模式相接轨。提供对各层面人员和各类型单位的职业中介、人力资源综合开发服务、各种培训及认证、素质测评与职业顾问、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服务、企业管理顾问咨询、劳动就业担保等为一体的系列化、专业化服务。

中心同时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唯一在天津建立的新型职业宣传和推广机构。通过对国家就业政策和措施、就业服务标准,就业服务成果的宣传展示,并以天津模式为蓝本,使社会公众对现行的职业标准和分类、职业操作规范、职业趋势分析预测等方面的内容有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的了解,达到引导职业方向提高职业技能,优化就业质量的目的。

中心还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天津市建立的综合性职业培训、认证实验基地。主要功能是按照劳动保障部的指导和授权,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需求,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开发以及新职业标准发布和新职业培训与鉴定服务。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

负责人:吴承明

主要职能:

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业务上受劳服企业管理处的指导,既担负着劳动部门赋予的部分行政职能,又担负着组织社会劳动力进行就业和再就业的任务。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区县、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职能建设、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协助局内职能部门部署社区开展业务工作;

3.组织开展社区劳动力资源管理和统计工作;

4.负责推进各类就业载体的发展,扩大企业安置容量;

5.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

6.组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动社区就业工作;

7.组织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负责人:张冀威

主要职能: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是隶属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宣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2、承担由市管辖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任务,拟定执法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规情况十四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特定用人单位劳动年度审查,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对劳务中介、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金发放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在津就业及外国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6、负责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实施检查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7、负责接待并受理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和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国家劳动保障部、市、局领导交办批转案件的查处、报告和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9、负责对违法单位行政处罚意见进行审理核准并制作处罚决定书;

10、负责监督被处罚单位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并跟踪复查落实整改措施。

下属单位名称: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王炳瑞

主要职责:

1、 负责调解管辖范围内劳动争议案件;

2、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3、协调区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

4、组织实施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承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负责人:沈兵

主要职能:

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是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采用专用特服号码“12333”提供以下服务:

1、为市民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政策问题解答的人工和自动语音服务;

2、为市民提供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的电话查询;

3、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4、为市民索取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提供传真服务;

5、受理各项劳动保障业务投诉、举报和建议。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负责人:刘仲励

主要职能: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是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的总体设计和建设工作。

2、制定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

3、组织实施和检查运行维护,安全保密和技术服务。

4、负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

5、劳动保障网络的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及维护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综合统计、配合局有关处室设计统计调查方 案。协助进行数据处理。

7、负责系统工作人员计算机知识的普及工作。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就业训练中心

负责人:杨建国

主要职能:

天津市就业训练中心始建于1982年,是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就业训练机构,是全国重点训练中心,主要开展就业培训和全市就业培训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就业培训服务功能。

1、设置面向全市的就业培训、培训管理、技能鉴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服务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

2、面对全市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天津市再就业培训的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管理工作以及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鉴定的申报等相关工作;开展高级服务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调酒师等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组织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领域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试。面向从事销售电子计算机产品、家电产品营销的从业人中,等级为初、中、高级,考试合格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信息产业部人事司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

负责人:付慕文

主要职能:

天津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是专门从事面向下岗失业人员、有自主创业愿望的社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和服务的机构,并承担全市创业培训的技术指导工作。中心是劳动和保障部确定的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之一,是天津市唯一一家经“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即SIYB中国项目)国家项目办公室授权的培训机构。

天津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和融资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术毕业生、转退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和两劳释放人员的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提供帮助和支持。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家提供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培训,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劳动者长效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目的。主要职能有:

1、培训服务。提供SIYB项目培训;提供开业时的各种手续的代办服务;提供经营中的各种后续服务。

2、信息服务。提供创业项目推广和项目展示;提供组织小型项目展示活动;在网上发布项目信息。

3、融资服务。提供贷款的相关服务,帮助企业经营者完善贷款所需各种资料;探索中小企业良性的融资机制,搭建银行与企业沟通平台。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中心

负责人:丁惠琴

主要职能:

1、承担劳动保障系统的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和技术培训的具体组全资格培训和劳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图书、资料的出版和发行工作;

5、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大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6、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人:史武华

主要职能:

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个体工商户、军地两用人才及社会待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业务协调指导;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各工种(专业)考评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 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目前,列入我市定期鉴定的工种包括:秘书、推销员、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客房)服务员、商品营业员、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服装设计定制工、电焊工、天车工、车工、钳工、电工、维修电工、摩托车调试修理工、眼镜验光员、眼镜加工工等。鉴定时间:每年共鉴定四次,每三个月鉴定一次。鉴定等级:初、中、高三个等级。凡理论知识、技能操作成绩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和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春红

主要职能:

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是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咨询服务;

2、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顾问服务;

3、为用人单位筹划、起草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和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4、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提供咨询服务,并实施劳动合同鉴证;

5、接受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担任劳动保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代理人;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委托,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代理人;

6、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出具企业经济性裁员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7、受用人单位委托,代为申办劳动保障年检,代办员工招聘录用和退工手续、社会保险登记和变更手续以及其他劳动保障事务;

8、开展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工作,组织国内、国际交流、研讨和高级讲座。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

负责人:李钰

主要职能:

天津市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是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组成部分,担负技工学校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等职责。具体为:

1、根据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职业培训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为劳动行政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方针和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2、开展教学研究,对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进行科学论证,探索技能培训的教学手段、途径和规律,具体指导教学。

3、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委托、审核、制定各种职业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检查,教学质量分析,参与教学质量评估。

4、开展教学改革的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方法,组织制作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教具,实施电化教学。

5、组织教师业务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教学讲座和研讨班,承担有关工种(专业)的培训任务。

6、根据需要和委托,组织就业前训练、技工学校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

7、建立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发挥中心教研组的教研职能。

8、开展职业教育信息交流,提供先进的教学情报,为社会、企业、学校服务。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所

负责人:孔军

主要职能:

天津市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所是经国家劳动保障部批准的从事境外就业服务的专门机构。"介绍所"配有专职从事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法律、外语和一定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其职能是为中国公民提供境外就业信息、咨询、介绍国内人员境外就业,接受境外雇主的委托,为其推荐、招聘、培训国内各类专业人才,为境外就业人员办理出国手续,保护雇主和受聘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代办出国人员在国内的养老保险、待业保险、代存人事档案,为境外就业人员回国后再就业提供服务。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人:李群先

主要职能: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务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学院占地面积28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各类实验室67个、实习基地20个,学院拥有完善的校园网以及办公自动化平台、程控电话网、电化教学网等教学辅助设施;高档计算机1200多台;图书藏书30万册,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建有电子阅览室。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132人,讲师130人,其中,“双师”型教师有46人。学院以铁道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为特色,设有铁道运输系、土木工程系、电信工程系、基础课部等六个教学单位,开设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通信信号、通信技术、工程造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三十多个专业。五十多年来为铁路和地方培养了8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成为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学院因获“铁路黄浦”、“职业教育的代表”之称而载誉全路、全国。学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铁道部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铁道运输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土木工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目前,学院办学规模达1万余人。

下属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

负责人:魏贺平

主要职能:

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是全国仅有的三所劳动经济学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64年,系首批国家级重点学校、天津文明学校、体育先进校、市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并连续八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全校共有在校生5000余人,教职工211人,学校建筑面积3.01万平米,有良好的教学和生活设施。有计算机房4个,会计模拟实验室2个,语音室2个,多媒体教室2个,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1套设施先进的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和校园网络系统,每个教室配有1台29寸彩电,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藏书10万余册,还有大礼堂、健身房、和400米标准田径场。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公寓化住宿,每间学生宿舍都配有电话。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110人,其中高级讲师、讲师占教师总人数的50%以上。开设了一系列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社会保障事务、金融事务、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经营专门化、工业企业会计、机电技术与应用、微电子技术与器件。

下属单位名称: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

负责人:王玉涛

主要职能: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国家级重点学校,改革示范校,市精神文明学校,并被中国社会调查局命名为社会公认满意学校。

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始建于1978年,系省部级重点中专,隶属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国唯一一所培养安全技术工程管理人才的中等专业学校。

合并后的学校形成了具备培养高职、高中课改、中专、中高级技术等不同层次人才的教育基地。学校占地115亩,在校生4200余名,是一所大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拥有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专业配备齐全,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占34%,中级职称50%。实习教师8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全部达到高级技术水平。

设置专业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管理、计算机应用及管理、电梯与起重设备、制冷与空调、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电工电子、维修电工、电梯安装维修、制泠技术、数控技术,车、钳、铣、磨、木、量仪检修、电气焊、商品营销与涉外宾服,烹饪技术等专业。其中,电梯安装维修、制冷两个专业被命名华北地区名牌专业。电梯安装与维修被命名为天津市示范专业。

下属单位名称: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负责人:于泽光

主要职能: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始建于1972年。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6300平方米,实习教学楼2100平方米,办学规模可达1200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132余名,其中高级讲师16名,讲师45名,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和技师占实习教师总数的50%。学校拥有80台计算机的计算机房,先进的56座的各专业的实习教室、图书阅览室。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努力拓宽专业设置。在原有老专业的基础上,近年来又新增设了现代办公、宾馆服务、市场营销、仪器仪表、计算机高新技术、制冷、金融证券、电算会计、家电维修、建筑装饰与预算等十几个专业。学校具有得天独厚的毕业分配机制和广泛的就业途径,学生毕业后可保障百分之百推荐就业。此外,我校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经贸进修学院联合举办五年一贯制大专班教育,学生毕业后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为适应社会以展高中教育,提高高中普及率的需求,我校经过积极筹备开设高中课改班。为此,我们从本校教师中选配部分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并外聘部分高中校教师,形成了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适应高中教育的师资队伍,扩充了物理、化学实验室等教学设施,在教学过程中保证招待执行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并与一些市重点高中校建立了教学的模式进行单独管理,力争办出特色,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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