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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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于4月19日在丽水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副主任金建新、武昌、徐岳明、杜光旻、陈志雄、林康,秘书长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亮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预算编制、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市直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及编制等情况的报告,细化审查了市民政局、水利局、环保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作出了召开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提出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和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2017年工作要点;征求了“一府两院”将在四届一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稿的相关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相关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详见今日第四版)

虞红鸣在会上讲话。他说,要认真研读市第四次党代会工作报告,领会会议精神实质,让党代会学习成果在指导工作上见成效。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做学习践行党代会精神的表率,为全市人大系统作出示范。要努力在推动党代会各项任务落实上发挥人大作用,在履职中体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使人大工作更加符合市委要求、契合百姓诉求,体现民意、维护民利。

虞红鸣强调,要用筹备会议来检验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成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加强纪律教育和督查,确保大会选举风清气正。要认真组织代表会前培训、视察等活动,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帮助新任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履职尽责。要对会议筹备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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