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对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实行免费教育政策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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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拉萨3月16日消息(记者索朗达杰)近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区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实施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决定对我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免费教育政策。

据介绍,免费教育补助对象是指西藏户籍计划内录取的、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免费补助项目包括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补助生活费。

西藏自治区财政按照西藏高校当年的收费标准对建档立卡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按照西藏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补助生活费。所需资金通过整合西藏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政策及部分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资金获得,不足部分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另行筹措。地(市)、县两级财政承担除自治区财政承担以外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差额部分,并鼓励结合自身财力提高生活补助标准,解决在校期间的其他费用。所需资金可采取优先整合当地同类政策的方式解决。

《办法》规定,建档立卡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学业)奖学金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在西藏高校就读的区外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仍可按照我区现行政策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鼓励高校对其给予校内资助、社会资助;我区生源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就读的免费教育师范生,不享受本政策;符合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大学生,按照“就高”原则,优先享受本政策,不重复享受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或同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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