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两校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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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两校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ECZB02-17DL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寿国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寿国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本次采购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两校区视频会议系统,为方便两地教学和科研生活、减少师生因差旅所带来的不便,现通过组建两校区间的高清IP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两校区的无缝沟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包不允许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15:26 至 2017年03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内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5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工作日每天上午9:30 – 11:30,下午1:30 – 4:30,可以现场登记报名,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 50 元,请按本公告“七、其它补充事宜”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汇款时备注招标编号,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内 北师大加油站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 户 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帐  号:340263902979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个人帐户汇款。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近3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项目名称:钦州市局部拥堵路口整治工程-交通信号及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XZZBQZ1610747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姚工 联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博 联系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层18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注册供应商;3.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4.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08:00 至 2017年03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层18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标室(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层1809室)

项目名称: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室外消防弱电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ZBYS2017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迪,李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迪,李萌

代理机构地址: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

室外消防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室外消防弱电工程施工(项目编号:ZBYS2017029)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室外消防弱电工程施工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锦港荣兴港区内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项目指定地点。

2.3 本招标项目投资概算:618(万元 人民币)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以进场日开始计算。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4 月20 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 7 月 18 日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五孔梅花管、钢管、线缆、弱电手孔井及电缆沟挖填土等;

(2)其他弱电系统预埋管道。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具备2012年1月1日起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若以上资料无法证明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提供图纸、专家论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备上述同类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

3.4 报名单位需在投标前做好辽宁省建设厅相关备案手续,以便中标后在盘锦市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报名。

5.2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文件。

6.2 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6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1号

邮 编:1242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殷恺、吴迪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 6023 9018 1700 34674

2017年3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具备2012年1月1日起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若以上资料无法证明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提供图纸、专家论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3 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备上述同类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3.4 报名单位需在投标前做好辽宁省建设厅相关备案手续,以便中标后在盘锦市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备案手续。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6会议室

枞阳县新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 枞阳县图书馆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枞阳县图书馆RFID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YZC-2017-035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图书馆RFID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四、投标人的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下午5:30止(双休日正常上班,接受报名)。

六、报名地点:枞阳县新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枞阳县金坛花苑二期门面1-1)。

七、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法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是非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三证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开标评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本公告同时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枞阳县图书馆

联系人:钱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枞阳县新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枞阳县金坛花苑二期门面1-1

联系人: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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