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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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和“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等相关规定,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了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魏子栋

副组长:陈科胡宝山

成员:董立春李泽全胡小华陈昌国李凌杰陈红梅

秘书:张晓慧谢丽刘姗

一、原则

1、截至目前,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42名(不含少高,其中学术型103名、专业型39名),已录取推免学术型研究生23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2名。

2、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3、复试集中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方面。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学院无二次划线。

二、报到、资格审查、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时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时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地点: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重庆大学虎溪校区(D区)理科楼化学化工学院2楼LC215)。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材料参见“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50元,加试考生还须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人。缴费地点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重庆大学虎溪校区(D区)理科楼化学化工学院2楼LC215)。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到学校B区(沙坪坝区沙正街)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35元/人。校医院电话:023-65106093。

5、具体的基本分数线、考生下载复试通知书、体检时间安排、资格审查材料等事宜详见“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研究生院网站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3月18日(星期六),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

(1)笔试:上午8:30-11:30(要求见招生简章)。

(2)面试:下午13:45:在学院2楼现场抽签进行面试分组并等待面试。

下午14:00:分组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

2、加试:3月19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加试科目一

下午:14:30-17:30加试科目二

3、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3月20日-3月21日

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初试前所填导师不作为双向选择依据。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四、复试结果公示

1、成绩计算方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

2、复试结果将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示,预计公示时间为3月20日。

3、学院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者。

补充说明:参加暑期夏令营的合格及以上的上线营员,符合资格审查者,按照夏令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调剂

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六、复试监督

1.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联系电话:023-65678938),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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